银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正式开启了车险综合改革。怎么改?银保监会透露,对于消费者来说,在保险责任扩大和保障金额提升的情况下,保费支出还将明显减少;但对财险公司来说,改革后一定时期内可能出现行业性承保亏损,同时,市场主体将加剧分化,中小财险公司可能会出现经营困难。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19年车险原保费收入达8188亿元,占行业总保费收入的比例超六成,依然是财险业的主力险种。
改革核心:
消费者保费将明显下降
银保监会披露充分发挥市场在车险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是此次改革的重点,而其中不少新的调整也围绕这一目标展开。比如,《征求意见稿》对于与保费直接相关的费率调整系数范围,给出了具体标准。其中提到,把“自主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合二为一,整合为“自主定价系数”,这是改革的关键步骤。
为了防止市场大起大落和无序竞争,因此监管部门决定此项改革分两步走,第一步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0.65~1.35,第二步根据改革进展情况再适时完全放开。同时,在综合改革实施初期,对新车的“自主定价系数”上限暂时实行更加严格的约束。
对此,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改革后,商车险基准保费价格将大幅下降,预计消费者的实际签单保费也将明显下降。”
部分变化
1.交强险限额提至20万
把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2.三责险最高可至1000万
把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这项提升主要是考虑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满足更高的风险保障需求。
3.碎玻璃等7项纳入保险责任
车损险主险条款增加7个方面的保险责任,分别是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指定修理厂、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并支持行业开发车轮单独损失险、医保外用药责任险等附加险产品。
车损险主险增加的这7项保险责任,过去分属7个附加险,消费者只能投保相应的附加险才能获得对应保障。而《指导意见》将附加险放进车损险条款,大大提高了车损险的保障范围,特别是发动机涉水、玻璃单独破碎等情况,今后处理起来会更简单些。
内容来源于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