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110吗?我酒驾了!在XX路段_车服务_汽车之家

你好,110吗?我酒驾了!在XX路段

车圈热点追踪2020-09-18 10:45 举报/纠错

        自醉酒驾驶入刑以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一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大部分的危险驾驶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是因为交警设岗严查或者导致交通事故而被立案侦查。

        但在近日,检察官就碰上了一起“特别”的危险驾驶案。尽管犯罪嫌疑人在醉驾时没有遇到交警设卡,也没有造成交通事故,但她却选择了投案自首。

“你好,110吗?我酒驾了!现在在xx路段。”凌晨,接到一通奇怪的报警电话,在大致了解情况后,执勤交警立即赶到现场。交警发现,正在驾车的应某身上确有酒气,于是就对她进行了呼气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182mg/100ml。在之后的血液酒精测试中,应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0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犯罪嫌疑人应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经侦查,事发当晚,应某在音乐酒吧喝了三四瓶啤酒,并回家坐了一会儿。接着,她又驾车从家中出发,前往xx路段时主动报警称自己涉嫌醉驾。应某说自己平时也深知酒后不能开车,但是由于最近心情不好,才不慎饮酒过量,对于自己醉酒驾驶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

        近日,黄岩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本案提起公诉,考虑到应某为初犯,有自首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法院采纳了黄岩区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对其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本案中,被告人应某虽知酒后驾驶的严重后果,但仍在饮酒后发生此项行为,为我们敲响了警钟:首先,每个人都应从行动上落实,切实防范自己在饮酒后意识不清时开车,这既是对个人自由权利的珍惜,也是对道路交通安全和生命的尊重。

        同时,为减少醉酒驾驶的发生,餐饮和娱乐场所也应充分落实劝导和提醒工作,通过劝阻和提示进一步减少饮酒人驾车的可能性。正如本案中的应某,饮酒人在过量饮酒的情况下,容易陷入意识不清的状态,很可能在无意识中实施醉驾行为。这种情况下,他人的提醒和劝阻就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