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这也就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那么交通事故责任的标准又是怎样的?
今天百科君为大家讲解因为车辆加塞发生了追尾交通事故该如何定责;
在上下班的早晚高峰经常因为车辆加塞发生了追尾交通事故您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吗?
当加塞发生追尾之后,加塞车却认为自己有理,因为加塞的车是被追尾,因此,要求被加塞一方负全部责任,但实际定责其实完全不是这样。
今天我们就和大家分析一起交通事故的定责。加塞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如何定责的呢?
在上图中变道(A车)负全责
加塞变道时,发生追尾的交通事故,是由加塞的车辆负全部责任的,依据就是道交法有关对机动车变更车道不能影响正常行驶的车辆。
比如,一位周先生就遇到了同样的疑惑。周先生当时是在虚线区域,可以变道的地方进行了变道,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了追尾,快处快赔中心的民警,同样是判定了变道方,周先生的全责,采取的是行为定责的方式,同时兼顾了路权的分配原则,在既有车道正常行驶的车辆,是享有绝对路权的,而变道的车辆在这个时候,如果没有顾及到当时正常行驶的车辆,所发生的追尾,同样是负有全部责任。
所有交通参与者都应以此为戒,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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