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淀区北三环四通桥下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位电动车骑行者,在东西向交通指示灯变为红色后,依然继续行驶,且未观察路况,结果被一辆南北向绿灯行驶道路上驶来的小轿车撞飞,造成骑车人身体多处骨折。
所有交通参与者都应以此为戒,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 事故解读 ——————
本期案例中:电动车骑行者,在交通指示灯变为红色后,依然继续行驶,且未观察路况,被轿车撞飞,造成严重事故。你觉得这是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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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因电动车驾驶员不按交通信号灯行驶,闯红灯导致事故发生,需负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为《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红灯亮时,机动车禁止通行”的规定。
——— 如何区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 ———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电动车”国家新标准,从2010年1月1日起将实施。标准将“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
—————— 百科君提示 ——————
乱穿马路最危险,文明行路保安全。
爱妻爱子爱家庭,无视交规等于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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