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这么一个事情成为了大家讨论的热点。事情的经历还是比较简单的,有个小女孩骑自行车在马路上逆行的情况下撞了奔驰汽车。奔驰汽车向小女孩儿索要2000块钱的修车费,声称这是给他的一个教训。事情发生后还是引来了很多的关注和议论,有人觉得车主太过小气,跟孩子一般见识。也有人说,谁的责任谁来负,奔驰车主本身就是受害者。

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可能一时间无法拿出2000块钱来。所以有些朋友会觉得奔驰车主有些过分了。但是奔驰车主说的一些话,让消费者有些沉默了。在被大家指责的时候,奔驰车主说:这2000块钱根本都不够修车费的,这个事故的原因是她逆行导致的,她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我把汽车开得再快一点,把小女孩撞伤你们会因为她触犯交通法而放过我吗?

对于奔驰汽车来说,如果是去4s店进行补漆的话,2000块钱或许真的不够。但是2000块钱对一个小女孩来说确实是有点重,这才是大家议论的一个焦点。但是,小女孩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句话没问题。我们国内交通法有一些偏向弱者,在汽车与行人或者是非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时候,即便是车主没有责任,在责任划分的时候也会承担一部分责任。

不像国外那样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前两天在马来西亚有一位中国游客因为横穿公路被撞伤,按照马来西亚的交通规则是行人闯红灯或者是在非斑马线的地方通过马路被撞,车主不承担任何责任。也就是说,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有着非常明确的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