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戴河大队民警在抚宁收费站口开展夜查统一行动,一辆冀B牌照的小型车驾驶员与民警交流时车窗只开一个小缝,说话支支吾吾。
民警觉察驾驶员情况反常,遂令该车驾驶员立即熄火下车接受检查。
驾驶员王某下车后,走路晃悠,站不稳,身上充斥着酒味,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91mg/100ml,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
经秦皇岛公安医院检测,王某血液酒精检测结果为216.06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王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已立案侦查,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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