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上午9时30分,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下简称上铁法院)对郭美美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审理。
据上铁法院公告,郭美美在明知其所售的减肥糖可能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情况下,仍对外销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郭美美的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多名法律从业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按照《刑法》第144条的规定,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从目前法院披露的情况来看,没有公布郭美美该案的严重危害和其他严重情节。
但因郭美美此前犯赌博罪在2015年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本次涉嫌犯罪,距离其刑满释放不足5年,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内容来源于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