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规定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
政府指导价根据停车场类型、停车时段、地区、时长制定了差别化收费标准。其中,中心六区日间收费最低每半小时2元、最高每半小时5元。为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停车场,对于住宅小区、商业配套等停车场,其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通知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根据通知,机场、车站、码头、口岸配套停车场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广州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该停车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单独核定。通知明确,中心六区指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和黄埔区,副中心及外围城区指南沙区、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区和增城区。
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站及换乘站配套停车场的政府指导价为:日间(7:30—21:30)时段,中心六区为2元/半小时,副中心及外围城区为1元/半小时;夜间(21:30—次日7:30)时段,所有区域均为1元/半小时,最高限价为10元。中心六区的24小时最高限价为24元,副中心及外围城区为12元。
同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还有景区配套停车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公办学校,政府投资建设的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体育馆等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场以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室内专业停车场。
以上场所的政府指导价为:日间时段停车,在中心六区,3小时以内按照每半小时2.5元的价格收费,超过3小时费用增至每半小时5元,24小时最高限价45元;在副中心及外围城区,3小时内每半小时为1.5元,3小时以外时长部分为3元,24小时最高限价27元。夜间时段停车,所有区域的收费标准均为每半小时1元,最高限价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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