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今年36岁,是一名装修工人。当晚,他和同事在坦洲工地干完活后,业主请他们吃饭,王某喝了5两多梅子酒。饭后,王某觉得自己很清醒,驾车打算先去坦洲加油站加油,再送同事回十四村。眼看掉头就到加油站了,突然,王某看到前面一片“荧光黄”。哦,是交警在查车!他慌了,情急之下和同事换了座位,以为这样就能瞒天过海,没想到这一切都被交警看在眼里。
王某本没有驾驶证,今年6月,他在湖南做工程时,坐同事小邓的车出去干活。期间小邓走开时,王某发现小邓的驾驶证在车上。他趁小邓不注意,把小邓的驾驶证绑在自己的支付宝账号上,以为可以派上用场,结果还是被交警识破。
熊警官还发现,这并不是王某第一次无证驾驶了。去年7月21日3点38分,王某驾驶同事的小车从坦洲去金湾,在272省道206公里处被金湾交警查获无证驾驶。虽然被抓过一次,但这回有了同事的驾驶证傍身,王某以为再开车就能躲避交警检查,没想到这次被查出了无证+醉驾。
由于王某醉驾,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王某因无证驾驶,被依法处以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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