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周五晚,在斗门某建筑公司上班的张某结束了手头的工作,到拱北侨光路麦潮KTV赴约。凌晨零点20分,张某驾驶粤C9××R7号蓝色现代小车回家,来到港昌路第十一中学路段时,被拱北交警拦停检查。
车窗摇下后,浓浓的酒味飘出。交警立即对张某进行酒精检测,数值超过三位数。随后,张某被带去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抽血,结果为117.6mg/100mL,属于醉驾。
经调查,10月15日晚上,张某唱歌时喝了一些百威啤酒。结束后,他觉得自己家比较近,而且叫代驾费用高,一番纠结下,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岂料,开出没多远就被交警查获。
张某因醉驾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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