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晚上11点多,一辆粤QN××73号日产小车正行驶在金峰中路上,司机许某有些焦急。他刚和妻子小吵了一架,此时正赶着回家。
可快到金峰中路派出所路段时,却见到前方有不少荧光黄的身影,是交警查车了!他瞥到前方有个小路口,便匆匆右拐。还没走多远,对向车道驶来一辆黑色本田小车。许某一时惊慌失措,又有些酒气上头,开车并不稳,只听一声尖锐响声,两车剐蹭了。
两车司机都赶紧下车查看爱车情况,这时,一辆警用摩托车驶来。原来早在许某拐入路口,金唐交警就察觉不妥,巡逻的辅警立即赶入小路,一下就发现了许某。很快,许某被带到岗点进行酒精吹气测试,数值为37mg/100mL。正当许某庆幸时,彭警官却发现许某脚上踩着一双人字拖,竟然还是穿拖鞋开车。
据了解,许某当天谈成了一笔装修业务,便约上工友聚餐,喝了不少酒。饭后他打电话叫妻子来接他,但两人发生口角,妻子不愿来。他心想都快十二点了,应该没有交警查车了,便侥幸开车回家。谁知半路遇上交警,想着躲一下,结果又剐蹭了别人的车。由于许某酒驾,被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记12分,同时因他穿拖鞋驾车被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记2分。此外,许某酒驾发生交通事故,要负事故全部责任,赔偿事故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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