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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违规载人被举报,海口公安交警:合并处罚2700元记6分

养车大侦探2021-11-28 17:59 举报/纠错

海口公安交警接到市民举报,在海口绕城高速火山口互通路段东往西方向,一辆车牌号为琼A8**B8的厢型货车后车厢内载着6名人员,且随意抛扔物品,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请交警部门立即查处。

在接到举报后,海口公安交警高度重视,执勤民警立即根据市民提供的线索锁定该车辆的具体位置,在绕城高速火山口互通匝道处将该车牌号为琼A8**B8的货车截获。在现场,执勤民警发现该车后车厢顶覆盖着一层帆布,车厢内堆放着一些工具,6名工人有的坐在车厢内吸烟,甚至还有人站在车厢尾部对外张望,险象环生。

经调查,该车驾驶人邱某林(男,广东阳春人,46岁,准驾车型:A2E)、副驾驶座1名乘客、车厢6名乘客共计8人,均系海南省某电力工程公司员工。当日由邱某林驾车从琼山区云龙镇出发前往秀英区海秀镇。因公司未安排员工接送车,6名员工只能挤在装工具的后车厢内。该车牌号琼A8**B8的车辆为普通轻型厢式货车,核载人数2人,存在擅自加装护栏和车棚违法行为。因此,邱某林存在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客、在高速公路上乘坐机动车向车外抛扔物品、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技术参数三项交通违法行为。执勤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92条、《海南省实施办法》第69条和72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7条的相关规定,对该车驾驶人邱某林合并处以罚款2700元处罚,记6分。

下一步,海口公安交警将深入该涉事公司约谈其负责人,通报该公司车辆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并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驾驶人的教育管理,对存在的交通隐患立即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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