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电动自行车电池入户充电引火灾,生产商判赔9万元_车服务_汽车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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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电动自行车电池入户充电引火灾,生产商判赔9万元

养车大侦探2021-12-20 12:27 举报/纠错

李明(化名)一家三口诉称,他们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6月12日晚,他们将电动自行车的电池拿到家中充电至次日凌晨,不料大约一小时后发现电池起火、爆炸,发生严重火灾,导致一家人被困火中,虽经救援、抢救安然无恙,但精神上受到了极大惊吓。大火将屋内的全部物品损毁,包括家具、电器、古董、字画等。

一家人电动自行车的经销商北京某公司与生产商江苏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生产商赔偿其医疗费、电池费用损失、各项财产损失等共计11余万元以及精神损失费3万元等。

庭审中,李明一家提到,自己也知道不能在家中进行充电,但小区公共充电桩数量有限,不得已才在家中充电。被告生产商江苏某公司认为,虽然电动自行车确系该公司生产,但出厂销售时,并不配有电池,自燃的电池权属不明,起火也与自己无关。而被告经销商北京某公司否认与原告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并主张已经其销售的商品,均配有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该公司已尽到提示义务,不应承担责任。同时经销商还表示,其系整车销售。

石景山法院认为,虽然该生产商、销售商均否认与自己有关,但结合交管部门登记的档案材料、电动自行车照片等证据,综合各方当事人陈述意见,足以认定经销商向原告销售了含电池在内的整车,且包含电池在内的电动车系生产商整车生产制造。发生火灾时,电动自行车仍在质保期内。经消防部门认定,此次火灾的起火原因系电动自行车电池故障热失控所致。法院审理后判决生产商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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