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吉林长春市民李女士在开车外出的路上,与公交车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她发现公交车司机的驾驶证有点儿问题。
李女士与父亲出行途中,与长春市168路公交车发生了剐蹭。双方在报警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李女士发现公交车司机的驾驶证竟然还是“实习期”。
李女士说,“交警同志帮我们出示的电子版的驾驶证上显示,公交车驾驶员还是实习期。我了解到正常情况下,是不允许实习期开公交车的。”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2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等机动车。
为了核实情况,李女士来到了长春市168路公交车队。对此,工作人员表示,这名公交车驾驶员持有上岗证,他们只看上岗证。而对于公司有没有规定实习期不能驾驶公交车,工作人员则表示不知情。目前此事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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