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03时05分,郴州市汝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称,卢阳大道旁有一小车发生自燃,现场火势较大需要消防到场处置。接警后,卢阳消防救援站迅速出动2车13人赶赴现场救援。
消防员到达现场后侦查发现,起火燃烧的是一小轿车,车内存放纸制品、布料等易燃烧物,火势正在熊熊燃烧,有大量浓烟,不时爆出声响,所幸车内无人员被困。
根据现场情况,指挥员命令单干线出两支泡沫水枪灭火,一方面防止燃烧的汽油流淌形成流淌火,一方面正面进行火势压制。经过15分钟的处置,火势得到控制,明火基本扑灭;虽然小车已彻底损毁,但万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周边的民房、车辆、也没有受到波及。消防员确认现场无复燃隐患后收拾器材撤离归队。
据车主介绍,当时他在家中准备休息,突然看到窗外传来火光和浓烟,随后立马跑下楼查看情况,发现自己的车辆发生自燃,当时火势较大,随车灭火器不起作用,最终拨打119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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