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朋友酒驾却未制止,副驾指挥当属共犯!_车服务_汽车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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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朋友酒驾却未制止,副驾指挥当属共犯!

养车大侦探2022-01-16 09:22 举报/纠错

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判处被告人吴某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判处被告人潘某拘役2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法院查明,2021年11月17日晚,吴某、潘某和工友聚餐。其间,吴某饮用3瓶啤酒及两杯白酒,潘某饮用3瓶啤酒及半杯白酒。聚餐结束后,吴某提出由自己开车,潘某遂将车交由吴某驾驶,自己在副驾驶室指挥。

车辆行驶中,吴某误把油门当刹车,与前方停车等候的一辆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交警对吴某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测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138mg/100ml,经江西宜春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吴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9.45mg/100ml。随后,公诉机关将本案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潘某均构成危险驾驶罪,属共同犯罪。潘某明知吴某没有熟练的驾驶技能且在饮酒的情况下,仍提供车辆并教授其驾驶,对两被告人酌情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且已与被害人达成损坏赔偿调解协议,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一审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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