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汽车数量的不断增加,现在的交通状况也日益变得复杂起来。在行车过程中,难免发生剐蹭等事故,不过好在有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给车主带来的损失也就相对较少。
近日根据齐鲁晚报报道,济南一对90后姐弟为了骗取1万元保险费用想出歪招,伪造事故现场被识破,不但没有骗回万元修车费,还要额外承担36000元的修车费用,姐弟二人也因为骗保行为,在6月25日双双被送进拘留所。
据了解,原来驾驶奔驰轿车的姐姐右前车灯进水发生故障,经过评估维修费用大约需要花费1万元左右,而且本车的保险即将到期,所以想出了制造事故,骗取保费修车主意。
大灯进水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出现大灯进水情况有很多种,如果是因为事故导致大灯开裂,只要留存相关证据,并且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保险公司会依照相关规定给予赔偿。
但是如果因为车身质量问题,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而这个时候可以向汽车生产厂家进行索赔。

另外一种情况就是车辆发生碰撞之后,本身看似无影响,但是行驶一段时间之后发现大灯进水,而这个时候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没有相关现场证据,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

老司机:制造假现场
对于车辆受损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情况,很多老司机都建议制造假现场,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这点在网上也非常多见,但其实是不可取的。
制造假现场用来骗取保险费用,虽然可以为自己节省一部分费用,但是从法律上讲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刑法》第178条规定,保险诈骗罪是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的保险事故或制造保险事故的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
根据《保险法》第131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保险欺诈活动,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姐弟两人双双被送进拘留所,、也是依法予以处罚。
总 结
聪明不可怕,就怕你耍小聪明。在用车过程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应该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处理,保险公司进行现场定损之后,如果后期再出现质量问题,可以以此为依据进行再次索赔。而像本文中姐弟俩的操作则是非常不可取的,不知道大家是怎么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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