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女子骑车过马路被碾身亡,因未下车推行,被判负主要责任_车服务_汽车之家

江西一女子骑车过马路被碾身亡,因未下车推行,被判负主要责任

文青唠车2019-07-15 16:37 举报/纠错

随着近两年交通路况越加复杂,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也在逐步增加,尤其是现在在城区内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并行,更是加剧了这种现象。

根据赣南日报消息,近日位于江西赣州赣新大道与塘下路交叉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自行车在横穿马路时未下车推行,径直驶入大货车视觉盲区,被卷入货车车轮后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当地交警部门通过勘察现场和调取视频监控的方式,发现二轮自行车驾驶员在横过机动车道时未下车推行,未确保安全行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货车司机驾驶机动车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承担次要责任。

针对这种情况,也许会有人觉得自行车驾驶员被撞身亡,处于弱势,而这时候还被判定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是否有些不近人情。其实小编认为,法律是公平正义的,并不是靠人情世故就能够左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7条,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而第70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

其实该起事故也是“鬼探头”的一种。

“鬼探头”一般就是指前方有车辆或者障碍物阻挡视线的时候,从路边突然窜出一辆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司机避让不及时,往往产生伤亡的惨剧。

交通参与者如何避免“鬼探头”?

遵守交通法规

遵守交通法规,是避免“鬼探头”最好的方式之一。在不论在行车还是在骑车过程中,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

减速慢行

经过十字路口或者公交站台等人流量较大的地区,需要减速慢行。以公交车站为例,乘客从公交车上下车之后,经常会绕到车头处过马路,然而由于公交车本身庞大,完全遮挡住了小车的视线,因此驾驶员发现前方公交车停站时要及时减速。

车辆并行,错开距离

如果在行车过程中与其他车辆并行,一旦旁边车辆出现急刹车,那么自己很可能反应不及时。所以要与旁边车辆错开距离,延长自己的反应时间,如遇突发状况,可以及时进行处置。

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

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就是在驾驶过程中有准备的做好刹车动作。在驾车过程中当松开油门的一刻,脚不要放在油门上,而是要放在刹车踏板上,准备随时踩刹车。

写在最后

其实从现在的交通判定上不难看出,“偏袒”弱小的情况已经比较少见。交通参与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所以不论是开车还是骑车,或者是步行,都应一视同仁。不知大家是怎么认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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