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5月份,平潭的俞先生在位于福清的福建波士运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花费40多万购买了一辆奔驰GLC200小轿车。可这辆使用才两千多公里的奔驰新车,却在一次行驶过程中突然发生了自燃,整车烧毁严重。

俞先生描述,当时车辆在行驶当中,突然油门加不起来,由于车速比较慢,看到车辆引擎盖在冒烟,于是俞先生立马下车查看情况,发现车辆右前轮处出现火苗。不到一分钟,所有的火苗顺着车辆往后烧,十分钟之后车辆已经烧毁,速度相当快。
随后,俞先生找到买车的福建波士运达汽车4S店,梅赛德斯奔驰公司的技术人员已对车辆进行过检测并出具了一份报告。报告显示由产品质量原因导致此次起火事件的可能性完全排除。初步检测传动轴缠绕物为起火源。

而另一方面,平安保险委托的检验机构检测报告显示,不排除因燃油输送管泄露引起的燃烧事故。俞先生表示平安保险委托的检验机构检测出来报告与事发时的情况十分相似,车辆行驶的时候油烧得很快,而且油门也加不上油。
最后,4S店经理表示现在双方对两份检测报告都持有不同的意见,也可以双方共同委托一个第三方鉴定机构,但是在法律基础上双方共同委托还是存在一定的瑕疵和纰漏,希望俞先生可以走法律诉讼程序由法院去指定一个鉴定机构。
2千公里的新车,就能出这样的问题,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