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骑车撞倒别人,反先告状称是对方责任,民警凭一条线找出真相_车服务_汽车之家

女子骑车撞倒别人,反先告状称是对方责任,民警凭一条线找出真相

夕陽暮雨2019-10-05 00:08 举报/纠错

不知道大家在生活中有没有遇到过这样一类人,不管谁对谁错,只要发生矛盾,自己总要站在“有理”的一边。哪怕事实已经证明自己犯错在先,他(她)也能凭借三寸不烂之舌无理搅三分,甚至找出各种理由给别人实施道德绑架。

坐标河北省石家庄市的一条非机动车道上,有人报警称自己被撞了。当民警赶到现场时,只见两辆电动车紧挨着倒在地上,一男一女两名驾驶人也都在地上坐着尚未起来。交警连忙先问,是否在事故中受了伤?男子表示,自己没啥事儿,对方腿部有擦伤。经了解,女子也并无大碍,只是一点皮外伤。

看到民警到来,女驾驶人首先叙述“事发经过”。该女子表示,当时自己在他的后方,想要从右侧超车,并滴了两声喇叭作为提醒。然而,这位男骑车人不仅没有躲避,反而还向右打了一把方向,致使两辆电动车撞在一起。女子还强调说,当时男子一只手扶着车把,另一只手不是在打电话就是在点烟什么的。

男子对于此说法不肯认同,他说自己就是正常地在前面行驶,对方骑电动车的速度很快,从右侧紧贴着自己疾驰而过。结果,女子的电动车挂到了自己的车把上,导致了双方均摔倒在地。而至于当时他是否在打电话或者点烟,男子也予以否认,并表示可以随便调监控查看。

此时,女子再次诉说自己的委屈和不满,受伤还是其次,最无法容忍的是男子的态度。女子表示:“我不是说想讹他,我自己就是做保险的,我有保险,我也看得起医生,关键是他的态度。我一个女同志摔倒了,而且还受伤了,他凭什么连个道歉的话都不说?就这样在大街上晾着。”对此,男子更是一脸无奈,他表示自己本来是想把她扶起来的,可她张口就说我撞了她,这让人很不理解。明明是她撞得我,我要再去扶不更显得理亏了吗?

两人的说法总是相去甚远,到底谁说的才是真的呢?这也难不倒交警,他们可以通过现场勘察来还原事实真相。通过电动车倒地后在路面造成的划痕可以判断,相撞的地点距离路边停放的一辆私家车位置很近。也就是说,男子电动车右侧那么窄的距离,根本不具备超车条件,因此可以断定,女骑车人盲目超车才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这样的分析结果,女司机表示无法接受,并说自己是撞车后飞到前面的,不是滑行过去的。民警提醒她,地上有划痕作为证据,再者就算是飞过去的,飞得越远越能证明你车速过快。女子又提出,是他没扶稳车把,车子晃动别倒了自己。民警再次提醒,谁骑车也不会往后看,就算你按了喇叭前方也未必听得见,因此行车安全主要还是要靠后面的车去保证的。

民警分析得有理有据,事故显然是女子盲目超车所致。责任已经分得很清楚了,双方也没有太大损失,接下来就看双方能否协商解决了。此时的女骑车人有些词穷,但在跟男子协商时气势却一点没减,丝毫不觉得理亏。

男骑车人:“我刚干了一天活,累得不行,把我给弄倒了……”

没等男子说完,女骑车人抢道:“你别蹬鼻子上脸,什么叫我把你弄倒了?我都摔成这样了,我一不让你看医生,二不让你赔钱,你还想怎么着?不愿意跟你一般见识,一个女同志倒了,你连个对不起都不说,还说我把你弄倒了!”

男骑车人:“你想想看,你非说我把你撞到了,我能不着急啊?你给人家110打电话,张口就说有人把你撞倒了。”

女骑车人:“你要是能态度好点,把我扶起来……”

男骑车人:“我说要把你扶起来了吧?你说别摸我车子。”

女骑车人:“我不跟你吵了,跟你这种人吵架就是浪费时间。”

虽然未能友好地协商,但最终也算是达成了一个“各回各家”的结局。男子骑车离去,临走时说了句:不好意思啊,对不住了,回去抹点药。

开机动车的司机大多都知道,想要超车,要遵从一个基本原则,那就是不能影响其它车辆的正常通行,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前提条件。其实对于非机动车来说也是如此,后车在超车前应当有所判断,确保具备充足的超车条件。女子显然没有做到这一点,在一个很窄的夹缝中强行超车,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因此女驾驶人属于有错在先。

而最让人感到惊讶的,是双方最后协商时女司机的那一句“我一不让你看医生,二不让你赔钱,你还想怎么着?”明明是自己的过错,有什么底气说出这样的话呢?或许有的人会理所当然地认为,只要发生了事故,只要我受了伤,你对方就得负责,就得赔偿。殊不知交通事故不是以谁受的伤更严重来作为判断依据的,而是看过错在哪一方。如果是因你自己的过错导致事故发生,哪怕受伤再重,人家对方也没有责任,不仅如此,你还要赔偿对方的损失。

笔者希望的是,无论发生什么摩擦,都应该以事实为依据,心平气和地去沟通解决。敢于承认错误,勇于承担责任,不要得理不饶人,更不要无理也搅三分。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学会宽容待人,这个社会才会更加美好,您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