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广州交警实施的“五选一”管理规定,规定如下:
执勤民警在查获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时,应向违法实施人说明其违法行为的危害,并由违法实施人选择以下五种方式的其中一项接受处罚:
一、执法接受20元至50元的罚款;
二、抄写《非机动车、行人交通安全“八不准”法规条文》一次;
三、做志愿者协助交警维持路口交通秩序,并签订《我与交警有个约定》;
四、观看20分钟交通安全警示视频;
五、把自己的违法行为、违法地点发上微博或微信朋友圈,求好友点赞20个。

据了解,去年3月,番禺区交警部门就有类似的操作。番禺交警此前表示,以往抓到行人闯红灯只是进行警告教育,让他现场和交警一同“指挥”交通,但后来开始试行让违反法规的行人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如被罚者赶时间,也可以发朋友圈,阐述说明自己是违反交规被罚的,集齐20个赞后就可放行。

“遵守交规,人人有责,不管开车还是走路,请安全文明出行。”交警部门提醒,“交通安全你我他”,这不是口号,而是呼吁大家要真正投身到交通管理事业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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