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各项规定的出台,忘带驾照早已不算“无证驾驶”了,但是有这么五种带了驾驶证的情况下依然会被交警蜀黍判为无证驾驶,严重情况下会直接吊销驾照!
1.在驾驶证被暂扣或被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此前就有不少新闻报道过,某明星因酒驾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驾驶证后,仍心存侥幸开车上路,谁知道又被交警抓个正着,最终以“拘留+罚款+吊销驾驶证”收场。在驾驶证被暂扣或被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同样属于“无证驾驶”。
2.利用非法手段取得我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购买驾驶证,甚至是伪造驾驶证,都是典型而且恶劣的“非法手段”。通过非法手段持证开车上路的违法行为,属于“无证驾驶”。
3.交警部门在核查车时发现驾驶员在交管网上并无驾照登记信息。
交警核查车时可以通过驾驶证查询系统查询。驾驶证查询系统就是与驾驶证相关的信息的交流平台、可以查询与驾驶证相关的任何问题。
4.使用别人的驾驶照驾驶车辆。

使用别人的驾驶照驾驶车辆一旦被发现,那你就有了使用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民警可以依法扣留车辆。更有甚者用别人的驾照给自己的车扣分,要知道一旦发现代替他人扣分并谋取利益的情况,将被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2000元罚款。
5.持境外机动车、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这一说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公安部第28号令)第二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民用车辆,必须申请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的,必须按规定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方可驾驶民用机动车辆。因此,对持有军队、武警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车辆的,省、市、县、区等各级交警部门在查获后,应视为无证驾驶处理。
以上这5条就是有驾照仍然会被算作无证驾驶的情况,希望大家多多注意,不要因为某些小细节而造成自己更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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