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奔驰“剐蹭维修费40万”案终于尘埃落定,通州法院判决:利星行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赔偿董先生损失86万元,并将原车架装回至董先生车辆。

案例经过
董先生于2011年花169.8万元购买了一辆进口的奔驰G500越野车。2017年9月5日,他行驶在北京市东城区幸福大街时,剐蹭到隔离桩。董先生将车送到利星行维修。当年11月21日,董先生收到中国人保发来的短信,称其奔驰车事故定损金额为41.8万余元。
董先生表示,他取车发现,“小伤”的奔驰车经历了大修,更换了前桥和车架总成,并且重新打了车架号。而且原车车架总成上,还有一处私打的车架号,“是利星行的人在上面试打‘练手’”。

2018年3月14日,董先生将其奔驰车开车年检时,在查验项目的第1项——车辆识别代号,其车被打“X”。查验员备注:车架号字体、字符间隔特征等,与奔驰品牌车架号完全不符。私刻车架号导致董先生的奔驰车无法通过年检,也无法上路,只能停在家里当摆设。

随后,董先生将利星行告上法庭,提出利星行应支付其维修费用三倍的赔偿金87万余元,赔偿车辆停驶期间损失5.1万元,要求利星行将原车架装回车辆等诉求。
值得关注
该利星行与“西安奔驰车女车主坐引擎盖维权事件”所涉的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是同一老板,两家的法定代表人均为颜某。
最终结果
2019年12月10日,通州法院判决:利星行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赔偿董先生损失86万元,并将原车架装回至董先生车辆。